第二届“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”评选工作启动
关于开展第二届海南省“改革和制度创新奖”
评选表彰活动的公告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”“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”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进一步激励各市县、各部门、各园区、各单位开展制度创新工作的积极性,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,经报海南省委、省政府同意,决定启动第二届“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”评选表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项目申报标准
(一)对标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,在打破体制机制束缚和障碍、对接国际经贸新规则、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、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进程中实现创新突破,在国内属于首创,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效,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示范引领效应。
(二)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、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领域、关键环节实施的改革实践和制度创新,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效,在全国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。
(三)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、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实施的改革实践和制度创新,取得较为明显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效,在全国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力,在海南省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示范带动效应。
(一)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实施的,受到党中央、国务院表彰推广或得到中央肯定的海南省改革或制度创新案例;
(二)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实施的,被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商务部或其他中央部委采纳并推广的海南省改革或制度创新案例;
(三)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经省委深改委、自贸港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对外发布的制度创新案例;
(四)2020年10月9日印发的《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行动方案(2020-2022年)》(琼办发〔2020〕55号)中已实施的案例。
(一)省内各市县、各部门、各园区、各单位凡符合申报条件的,均可向省委深改办(自贸港工委办)直接申报。涉及2个及以上参与单位的项目,联合向省委深改办(自贸港工委办)申报。
(二)各申报单位要对照评选标准,认真填写申报书,准备申报材料,按规定时间进行申报。
(三)请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省委深改办(自贸港工委办)制度创新处报送纸质版10份、电子版(刻光盘)1份,同时发送邮箱。
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评选程序包括:材料初审、专家评审、征求意见、报审和公示等环节。拟表彰项目名单在省级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奖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对获奖单位颁发奖杯、证书和奖金,并以省委、省政府名义发布表彰决定。
2021年9月18日17时。
七申报受理联系方式电 话:(0898)65929296、65929203邮 箱:sgbzmb2021@163.com地 址: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省委1号楼434室(邮编:570203)
中共海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
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贸易港
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编辑|崔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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